就比如我查到的,我们公司9月、10月、11月的公积金分别是11月02日,11月05日,11月30日缴纳的,这样在审查的时候就不是连续交纳的,会不会影响我的公积金贷款啊?
另外政府居然有连续缴纳的规定,为什么允许企业可以拖欠缴纳啊?
我们作为职工特别像我们这些在私营企业的员工,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不可能因为公积金的缴纳时间和公司闹翻,希望政府可以帮忙约束企业的行为。
[ 本帖最后由 778899baby 于 2009-12-13 14:37 编辑 ] 您单位这种缴纳方式不能算作连续缴纳,但是您可以通过贷款复议来取得贷款资格。具体情况可以向就近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询问。地址://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