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转移问题请教

2009-12-10 11:47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请教, 目前我在办理北京公积金转移到上海帐户, 之前也在上海公积金中心开了转移证明,10月份去北京公积金中心递交材料办理, 昨天得知汇到上海的钱被退回来了,说材料不全,要重新办手续,需要再填表

目前需要的信息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收款单位全称,开户行,和帐号, 当时开的转移证明我没有留底,目前人在外地,不能去公积金中心再开证明,不知哪里可以查询到这些信息,谢谢. 您好,外省市账号转移到上海的流程是:首先由录用单位为职工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转入录用单位),然后由外省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将职工在外省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电汇形式汇入上海录用单位的账户,最后由录用单位将汇入资金以补缴形式缴入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因此填写的单位全称、开户行、和帐号应该是您单位的信息。您可以问一下单位的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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