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取出,请求解答

2009-12-07 12:1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是外地户口,我在上海工作了半年的时间,期间一直在缴纳公积金

下个月后,我将离职到青岛的另一家公司去工作

请问我的公积金符合取出的条件吗?

如果符合,大概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呢?

感谢! 如果您已和上海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不再打算回上海工作,那可以凭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表至上海各建行支行办理销户提取(按目前公积金政策规定,销户提取后该帐号以后无法再开启,所以请您慎重选择销户提取)。
如果您目前不确定您是否还会回上海工作的,建议您不要提取您公积金账户余额,您可以让您原单位经办人为您的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入管手续,等您确定不再回上海工作的时候再凭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 //www.gjj123.com
建行://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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