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居住证持有者(3年),户籍为北京集体户口
2)公积金缴存从2007年05月到2009年9月份,且补充公积金从2008年7月缴存到2009年9月,二者总额累计3万多
3)由于个人原因今年9月辞去上海的工作去了北京(目前没有在任何单位工作),所以现在公积金自2009年10月起没有缴付,处于封存状态,封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办公室。
4)现在我想把公积金提取出来(销户或者不销户的方式).
问题:
1)是否可以销户提取,该准备什么材料?(注:北京集体户口,没有工作单位,没有购房).
2)有没有不需要销户的其他的提取方式? (注:北京集体户口,没有工作单位,没有购房).
谢谢 您的情况不符合非销户提取的条件,按照规定,外省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办理销户提取,需要注意的是帐户注销后,如果您再回上海工作重新缴存公积金的手续比较复杂,请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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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提取,您可以凭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后到各区县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提取业务。
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所需材料如下:
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外省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