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职员工补交公积金该怎么操作:一种情况员工的账户现在在封管办;另一种情况员工现在已经找到新单位并且正常缴纳公积金。如果原工作单位同意为其补交公积金该如何操作,把员工帐号转入原单位补交后再立刻转出吗,请版主帮忙释疑,谢谢。
再问一下,如果社保审计后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有调整,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否也要相应调整呢,该怎么操作
[ 本帖最后由 kay2002 于 2009-11-24 15:21 编辑 ] 1、是的,变更清册上的缴交日期填写实际办理缴纳公积金业务的日期。
2、员工已转出的情况需办理特殊补缴,流程如下:
一、去老单位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作审核,携带材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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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需补缴的情况说明(需加盖单位公章);2、该职工身份证的复印件;3、该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凭证;4、该职工养老金核定表复印件;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6、补缴清册;7、补缴书;8、与该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二、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赴该职工新单位所在区、县建设银行公积金网点进行补缴即可。
3、社保基数变更,公积金基数不需做相应变更,请在明年的公积金基数调整期间做统一调整,以2009年1月至12月的自然年度内的月平均工资做为新的缴存基数。
[ 本帖最后由 bbsadmin_sclp 于 2009-11-24 15:2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