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交公积金是用支票,一次存了2个月的钱进去,能造成帐户异常吗?需要复议吗?
经查询您的个人帐户发现您就职单位没有按照正常时间帮您缴纳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月只能正常连续汇缴一次,由于您单位在5月22日和9月24日一个月里帮您汇缴了本月和上月的住房公积金将视为非正常汇缴,您现在需要申请贷款复议,只有复议通过后才具备借款资格。复议的资料为: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参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相关的复议证明资料(例如:最近六个月的汇缴书、单位出具盖有公章或人事章的证明材料1份)。您可以通过我们网站首页的“网上贷款专栏”进行申请复议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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