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surmanchen 于 2009-11-10 20:55 编辑 ] 如果您是该套房屋的公积金贷款主贷人、而您的父亲不是参贷人的,那么您父亲的公积金帐户余额可以自你们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的半年内办理提取一次。
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公积金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外地户口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携带以上材料到你们房屋所在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