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余额一次性还清部分余额贷款的事情咨询~

2009-11-10 09:1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不知道我该如何描述~~
04年办理的10W纯公积金贷款,选择的是本金每月相同,利息逐年减少的那种(也就是每月的本金还款额相同,利息不同(越来越少的那种))
近几年来因公积金有过调整,好象在06年还是什么时候办过一次,一下子用公积金余额冲掉部分贷款,这样我每月的还款额就少了很多,
现在又有了补充公积金,我和先生2人每月去掉还款以后还多余很多,并且目前帐户余额还剩余将近28000(我们的贷款本金还剩余4W多没还,

我们的意思是是否可以办理用帐户剩余的金额把贷款余额部分一次性还掉(余额有多少就还多少)剩余的在重新计算,并且缩短些还款年限(增加每月的还款金额)

不知道这样是否可行?如果可以的话我该如何操作? 如果您想用你们公积金帐户、补充公积金帐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的,那么可以向您的贷款银行申请冲还方式的变更,将原来的月冲业务变更为年冲业务,那么您的贷款银行会在全上海统一冲还贷的时间(每年的4、5月或者9、10月)选择离您最近的一次帮您冲掉。 //www.gjj123.com
在您年冲业务完成后,您的贷款银行会根据您的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贷款年限重新为您计算月还款额。如果您要申请缩短贷款年限的,那么必须是在您用现金部分提前还贷的情况下才能申请的业务。
如果您要缩短贷款年限,可以按照“部分提前还款”来操作:受托银行应在借款人履行原贷款合同一年以后,方可接受其部分提前还款的申请,与之以书面形式变更借款合同,并与借款人、担保机构签订补充条款,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市中心。借款人提前归还的现金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受托银行应与借款人商定部分提前还款后剩余贷款余额的还款期限,此还款期限应短于原贷款合同约定期限的剩余期限,贷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还贷期限加上确定的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期限档次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确定;部分提前还款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仍采取与原借款合同约定的相同的归还方式归还,受托银行应重新为借款人计算每月还款额。具体手续可到您的贷款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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