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积金余额合并

2009-11-09 14:3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1、本人在大连交过1年的公积金、北京交过2年多、上海交过7个月
2、现在人在上海工作,在上海买房
3、本人不是大连户口、不是北京户口、也不是上海户口

如果把大连、北京的公积金余额(个人交的部分+公司交的部分),合并到上海的帐号中,请问该如何操作?
据我了解的情况是,只要上海方面开据调函(含接收银行账户、企业名称,公积金编码,个人名称,个人公积金编码等),北京即可以转款

谢谢 本市办理跨城市公积金转移是通过新开户补缴的形式完成的,即您首先请上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为您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然后根据原公积金缴存地的提取政策,将在当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后,通过汇款的方式将该笔资金汇到上海(汇款时,收款人填写您上海单位的全称、收款帐户填写上海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另需在帐号前填写缴存支行的交换号>、在备注栏中需填写您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您在上海建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最后待该笔资金转到后,缴存支行会通知您上海的单位为您作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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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开具接收函,您要携带身份证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接收证明。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金陵东路569号9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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