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非上海户籍,在上海缴纳公积金,结婚后在外省购房(房产证是我配偶的名字)今后一段时间本人仍将在上海工作,现在是否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2: 我公积金账户的账户余额是否可以全部提取,一直听说非上海籍不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只能提取个人缴纳的部分,是真的吗?
3:如果可以提取,请告知需要准备的材料。
谢谢! 可以。你可以在外地所购住房的房产证发证之日起半年之内,带好你的身份证、社保卡(如果有的话)、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结婚证,到所在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然后到就近的建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为你所购住房房产证发证月份时你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余额(包括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不存在你所说的非上海籍只能提取个人缴纳部分这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