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谢谢。

2009-11-05 19:4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准备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是第一次使用公积金。本来想夫妻一起申请的,但如果配偶的帐户没有连续6个月缴存(中间有间断过,现刚恢复缴交两个月),那我还能申请两个人的公积金吗?(我一直在缴,可做为主贷人)?如果不可以,是否要等到过4个月后才可以申请呢?到时候如何追加手续呢?问题多多,请指教。 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必须具备与主贷人相同的贷款申请条件,其中之一就是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所以目前只能由您一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由于已成功申请的贷款方案是不能再作变更的,所以如果您需要夫妻二人共同贷款的话,就需要等过4个月后并满足其他各项贷款条件的时候再申请。贷款申请条件可参阅//cms.shgjj.com/gjjcms/html.do/284.html
注:如果由于特殊情况导致账户未连续缴纳的话,可以先办理补缴后申请贷款复议,复议通过的话可正常申请贷款。您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网站电话62441200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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