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款咨询(求助)。

2009-11-03 15:5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目前碰到的情况如下:
1. 我和女友2007年8月买了一套期房(两人都是上海户籍),以女友为主贷人在建行黄埔支行办了组合贷款,我是共同借款人,这个时候女友的公积金办了月冲。
2. 2009年5月,房子装修,我以我自己的名义在建行松江支行申请了10万元的公积金装修贷款,用现金月冲。
3. 2009年9月,我和女友领好结婚证。现在我想动用我的公积金余额去冲买房时候的组合贷款(数额比较大一些)。请问能不能这么操作,因为我的公积金账户从来
没有动用过,是不是可以选择冲还这两种贷款中的一种? 具体怎么操作? 谢谢! 你好!如果你是公积金贷款(装修贷款)的主贷人,则你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先冲还你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具体情况请联系你的贷款银行。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