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以后还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吗?
要是可以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啊? 您在上海购房后如果没有公积金贷款的话,可以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权证(发证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公积金提取,提取金额为产证下发日期之前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一次购房只能提取一次)、身份证、社保卡(外省市职工可免)、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由现公积金关系所属单位开具,如果公积金关系已转到封存办,可到购房所在区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开具),至您购房所在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专柜办理公积金提取。如果您再购房,且公积金也连续正常缴交超过六个月的,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过如果提取后公积金帐户余额减少了,可能会影响您的贷款额度。贷款详情您可以在工作时间拔打62441200向我们的贷款专业人员作更详细的咨询。
//www.gjj123.com
各区、县建行公积金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