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这个情况,我是08年4月开通公积金的,一直是以最低基数而不是我的工资基数缴纳公积金,今年7月份,我换了工作,现在由于要买房,而我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金额比较少,公积金贷款数额比较低,所以我想通过补缴前一个单位的公积金来增加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因为补缴的事情需要我自己去办理,我有以下几个问题问一下:
1我如果要补缴的话,通过什么程序办理?应当找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哪个部门?
2.如果我补缴,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谢谢 你好!如果需要补缴前单位少缴的公积金,需要携带补缴期间你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的工资证明、填写补缴书与补缴清册,现到原单位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部审核,通过后,支票需要开到现单位缴存公积金的建行,到现单位缴存建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