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可以转移。我看了此前的旧帖,都说这种情况下公积金不能转出,只能办理封存,但我是在单位内部变动,是否也不能转呢?
2、关于提取。如果公积金仍继续在上海缴纳,我在北京的商业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取得房产证后半年内能提取账户余额吗?还有,提取后继续缴纳的公积金怎么使用呢?上海的政策好像有一条“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这里的购房包括外地的吗,具体怎么操作?比如,贷款后第二年我打算偿还银行50万元,此时公积金余额有1万元,能提取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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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封存。如果后续公积金不能使用,我打算在北京买房时一次性提取后办理封存手续并在北京重新开户缴纳公积金,是否可行?
期待您的回答,谢谢! 1、是的,按照目前的政策,在上海缴存的公积金不能转移到外省市。
2、如果您购买的是外地自住产权房,您是不能办理本市的公积金贷款的,也不能使用公积金帐户余额进行冲还贷,但是您的公积金帐户余额自房产证发证之日起半年内可以提取一次。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公积金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携带以上材料到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注:一套房屋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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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办理购房提取后继续缴纳的公积金,可在以后再次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时办理提取//cms.shgjj.com/gjjcms/html.do/679.html
3、可以,您在上海的公积金帐户可以由单位做封存,等以后回到上海重新工作时,再启封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