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公积金

2009-10-27 10:1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去年5月份跳槽后,至今公司没交公积金,现同意为我补缴,我现在要买房,请问补缴后可以贷款吗? 按规定,在贷款申请日前六个月应当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补缴不算作正常汇缴。若您由于特殊情况导致账户未连续缴纳的话,需要先通过贷款复议后才能正常申请贷款。您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网站电话62441200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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