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10月10号完成第二次还款后,发现其仍然从存款帐户中进行扣款,并未从公积金帐户中扣款(我的公积金帐户有足够的余额);
另:今日查询本人的公积金帐户余额,无意中发现有单位支取本人公积金的记录(支取金额与每月贷款还款金额不一致且本人并未授权)
请问:
1、本人第三次还款是否开始从公积金帐户中扣款还是仍然从存款帐户中扣款?
2、单位可在何种情况下支取员工公积金中的金额?
还请尽快答复,万分感谢! 您在住房公积金网,个人帐户明细查到“支取”是用您公积金帐户的余额去冲还您的贷款,而单位名称只表示目前帐户所属单位。现在您的冲还贷已经生效了,您公积金帐户余额充足的时候,会先从公积金帐号里面扣钱。一般情况下,银行提供每月冲还贷需要支取的金额,并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此数据扣款,该笔金额应当用于下一次还款。若您发现数据有误,可以联系贷款银行核实实际的扣款及还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