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可缴纳,是否只需填写一张9月变更清册附带汇缴书即可?10月新转入的员工另填一张10月的变更清册加汇缴书即可? 缴纳金额是可以算在一张支票上的是吗?
3)有新进员工从未缴纳过,需要新开户,要带什么证明吗?如果个人新账户开户月份为12月,那他10月11月的到时候可以一起缴纳吗?还是只能从开户当月开始缴纳?谢谢!! 公积金起缴月份和每个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月份有关,和单位公积金帐户开户日期无关。单位可以在职工入职后汇缴当月的公积金并补缴之前月份的。您可以把十月份的要汇缴的职工写在一张变更清册和一张汇缴书上,要补缴的职工再填好补缴清册和补缴汇缴书,补缴和汇缴的支票是否开在一起要询问你们单位公积金经办建行。个人新开户的,除了提供变更清册外,还要附带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详情可问询建行公积金专柜。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各区、县建行公积金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