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寻求法律支持让公司补交吗?
谢谢。 从2008年7月1日起,外省市铖镇户口职工与上海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单位必须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原来没有缴的要补缴。如果单位不缴,可到单位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部投诉维权。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网上也可提交投诉申请,栏目链接为“//person.shgjj.com/ws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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