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样操作可行的话,就非常简单。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原来的单位几年前只帮我交了一个月,后来就没交过。现在转出时还有什么尾巴工作要做吗? 1、您需要将现在新公司的名称和公积金帐号提供给原单位,由其为您办理转出手续。
2、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为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另外,根据2008年度基数调整的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单位还必须为具有外省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www.gjj123.com
如果您是上海城镇户口的员工,那么你们单位必须为您缴纳与您建立劳动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存在漏缴的,可以要求单位为您补缴;如果您是外省市城镇户口的员工,那么你们单位必须从2008年7月开始为您缴纳与您建立劳动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如果存在漏缴的,可以要求单位为您补缴2008年7月至今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而单位不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已违反了国家法规,您可以到你们单位所在区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投诉,联系方式://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另外,目前公积金网上已经开通了网上信访和维权专栏,您也可以在公积金网上直接投诉单位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事宜,见链接//person.shgjj.com/wswq/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