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2009-10-17 19:24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你好,我的公积金由于前两个月换工作,有两个月没有缴纳,现在缴纳正常。请问现在是否可以用来贷款买房?
谢谢 按规定,在贷款申请日前六个月应当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补缴不算作正常汇缴。若您由于特殊情况导致账户未连续缴纳的话,需要先通过贷款复议后才能正常申请贷款。您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网站电话62441200进行详细咨询,复议资料可参阅//netloan.shgjj.com/Tips/UseNote/Q4#q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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