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5年外地购房,现在能否用上海的公积金提取冲抵外地的公积金

2009-09-09 14:2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2005年在扬州购房,当时是在那工作,采用的是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07年来上海工作,其中中断过公积金缴存。现在又重新开始缴存。
我想知道的是,如果我缴存到一定的年限,是否有可能每个月或者每年一次将上海的公积金提取出来用来冲抵扬州的贷款?
以上,望回复!

[ 本帖最后由 lawrencechl 于 2009-9-9 14:39 编辑 ] 很抱歉不可以。外地购房不可以申请上海的公积金贷款和用上海的公积金冲还贷款,外地购房的只有在产证下发后的6个月之内可以办理一次公积金余额提取,超过6个月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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