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购买房屋产权的30%(十几个平方)成为房屋共有人,合同金额十几万,这种情况能否提取公积金。
2. 要提取配偶公积金,产证上有没有要求,只有本人名字可否申请。
谢谢
补:请问不能提取,能否解释一下,是没有满足哪些相关规定。
[ 本帖最后由 gjfmlj 于 2009-9-8 13:04 编辑 ] 您好!1、由于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产证上有您的名字,且您可以提供自己所支付房款的发票等相关材料,建议您携带所有资料到房屋所在区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详细咨询。//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2、如果您符合提取条件,那么即使配偶的名字不出现在产证上,也是可以共同申请提取上海市公积金的。
另:几名无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关系的职工,共同参与购房,仅允许其中的一名职工以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