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提取

2009-09-03 12:4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请问下,我和老公在未领结婚证时共同买房,当时老公办的组合贷款,而我没有贷,现已领证,贷款还未还清,产证刚办下来,我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 配偶是可以作为您的共同还款人的。您可以将他的公积金一起加入冲还贷。请带好你们两人的身份证、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最近一期还款凭证、关系证明(结婚证)、原冲还贷协议到原贷款银行去办理冲还贷委托人增加就可以了,具体请咨询您的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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