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

2009-08-18 12:24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你好,

外地户籍员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上海提取公积金,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准备齐相关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的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与上海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到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所在单位出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
-3、到建设银行区县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手续。

其中按照第二个项目,我原上海公司给我开了加盖公章的“提取证明”,请问另外的那个提取申请书是可以直接个人填写还是仍需要原公司公章?
申请书是否可以直接在各相应的银行办理点购买?

谢谢 “提取申请书”是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可以由单位开具,也可以个人到建行柜面办理提取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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