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您几个问题:
1.我是08年06月05号开始公积金还款的,假如现在想提前还款的话,一个自然年最多还几次?这个是否有次数的限制?每次提前还款额最低是多少?
2.我的公积金存在哪个银行怎么查呢?
3.公积金提前还款之后,如果选择缩短期限,还款额不变这一项,打比方还款时间是由7年缩短到3年了,那现在的利率按照哪个算?是5年以内的还是5年以上的?
4.我记得当时交了1K多的公积金担保费用,这个费用最后可以退还给我吗?什么情况下不可以退?
盼回复,谢谢!
[ 本帖最后由 AFD065957 于 2009-8-13 23:12 编辑 ] 1、如您想提前还部分贷款的,应在您履行原贷款合同一年以后,向您的贷款银行提出部分提前还款的申请,提前归还的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提前还贷没有次数上的限制,只要您每次提前归还的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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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前上海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受托银行是建设银行。
3、缩短贷款年限后,利率年限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您已还款年限+剩余还款年限(办理缩短贷款成功后与担保公司约定的还款年限),二者相加年限来确定以后的还款利率。
4、如果您是按合同在正常时间内还清您的公积金贷款的,那么担保费是不退的;如果您是提前结清您的公积金贷款的,那么会根据您实际的贷款年限和贷款金额进行折算,退还部分担保费。详情建议您可以向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咨询//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