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怎样催公司交住房公积金

2009-08-08 10:02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代一个朋友问一下。 我一个朋友是跟市一个劳务公司签订合同,然后派遣到某医院工作。他是外地城镇户口,但在上海不能办理‘人才居住证’。
根据上海市去年的规定,公司应该从2008年7月起给他交公积金,但至今仍然没有交。请问,这样情况下,应该找‘劳务公司’还是‘医院’交涉?如何才能让他们补交上这公积金呢?多谢! 从2008年7月1日开始,单位必须为与之签定劳动合同的城镇户籍(包括外省市城镇户籍)的员工交纳住房公积金。根据您所说的情况,该员工应该与签定劳动合同的劳务公司进行协商,并要求补缴08年7月以后劳动合同期内的公积金。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致电单位开户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部以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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