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段时间后,我想在上海买房并办理公积金贷款,可以吗?
另,因本人未办理社会保障卡,只有医保卡,请问办理提取的时候可以吗? 可以,购买外地自住产权房,自房产证发证之日起半年内可以提取一次在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可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公积金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外地户口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携带以上材料到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今后如果您在上海购买自住住房,到时满足相关的公积金贷款条件仍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应该注意,因为贷款额度是按到时您公积金帐户余额的40倍来计算的,所以想贷足30万请确保到时帐户余额有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