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买房,基数调整

2009-07-17 16:1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1。我是去年底12月来上海工作并在上海交公积金的,之前已经在福州买了房子,申请了商业贷款还没还完,现还在还贷,请问我能否申请取出公积金?应该贷那些材料?
2。今天收到公积金短信:批量基数调整为XXX元。这个是指每个月的实际缴费额还是公司缴费额?因为短信提示的基数跟我之前每月的钱数不对,少了3百多。谢谢! 1、您购买异地自住产权房,可以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权证(发证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公积金提取,提取金额为产证下发日期之前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一次购房只能提取一次)、身份证、社保卡(外省市职工可免)、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由现公积金关系所属单位开具,如果公积金关系已转到封存办,可到购房所在区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开具),至上海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专柜办理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2、经过查询,您收到的短信反映的是真实情况,本次基数调整后月交额有所降低(包括单位和个人)比调整前减少了300,请与单位核实。
各区、县建行公积金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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