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公积金能否算连续缴

2009-07-17 13:44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想问一下,公司8月开始帮我缴纳公积金,如果公司同意把09年1-7月的公积金一次性补缴齐了,能否算连续缴纳? 补缴1~7月份的公积金入帐后,需要申请贷款资格复议,复议需要的材料为: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参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相关的复议证明资料(例如:不连续六个月的情况需要提供:单位的补缴清册复印件1份、单位出具盖有公章或人事章的证明材料1份)。您可以拨打62441200#2详细咨询办理复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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