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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7 08:57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1、2009年7月份调整公积金缴费基数,是不是按照2008年1月1日止12月31日的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2、我从2007年11月转入一家新公司,2008年初取得2007年度2个月的年终奖,那么在计算2009年度的缴费基数时,工资一块没问题,主要是2007年度2个月的年终奖计算缴费基数,是除以12还是除以2? 1.自2009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07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08年月平均工资。是按照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2.按照2008年总收入除以实际工作的月份。2007年的收入不属于本次公积金缴费基数计算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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