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与冲还贷款问题

2009-07-14 14:25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你好,本人上海户口,曾在外地办理纯公积金贷款购房一套(已有产证),现在又在上海当地办理纯商业贷款购房一套(还未有产证),但从未提取过公积金和未办理过公积金冲还贷款。请问:
1)我这种情况是否也只能提取公积金至外地房子产证日的公积金余额?
2)若我不办理提取,而办理公积金冲还贷款,能否办理月冲或年冲,来还上海所购房的商业贷款?
3)若办理外地所购房的公积金提取或冲还贷,如何办理? 1.外省市购房提取公积金需在取得产证的6个月内,逾期不予办理。提取金额截止至房产证发证日期的金额。
2.若您不办理提取,可以办理公积金冲还贷,可以选择月冲或年冲方式进行冲还贷。
3.提取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可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公积金所在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外地户口可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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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以上材料到各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务//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冲还贷所需材料:身份证、关系证明、贷款合同、最近一期还款凭证,携带以上材料去贷款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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