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为我补缴08年7月至今的住房公积金,那么应该按照什么基数来?
1. 我的合同上写的基本工资是2500元;
2. 我实际拿到的是4000左右(留有工资条,并有相应的缴税记录)。
上周网站已经对我的问题进行回复,但是有点答非所问。所以,再次提出我的问题,烦请帮忙解答:
补缴的公积金基数,应该是多少?
1. 2500?
2. 4000?
不甚感激! 按照《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文件规定:2008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