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1年5月在上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现在一直封存。2003年离开上海到天津工作,2007年户口从上海迁往天津。现在我想提取上海的住房公积金,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1,需要携带哪些文件、证件、资料等?
2,到哪个地方去办理?需要哪些程序?
3,办理完提取需要的时间?
4, 账户所留身份证信息是15位的,现在身份证是18位的,去办理提取时有无影响。
主要是希望去一趟上海能把事情办完,谢谢!
[ 本帖最后由 wd_ciom 于 2009-7-10 12:23 编辑 ] 您可以凭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后到各区县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提取业务。
若您账户所属单位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办公室”,您可以到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提取证明,地址://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所需材料如下:
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户口注销迁出本市的户籍证明(或外省市的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外省市工作单位的用工证明)。
一般情况下,您到建行办理提取审核时需要提供用于支取的建行存折号或者转帐帐号,在审核通过后的1-3个工作日能够自行兑现。 //www.gjj123.com
身份证号15位与18位的区别不会影响提取业务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