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用使用纯商业贷款使用公积金问题,急!

2009-07-09 14:45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去年5月在上海购买一套自住房,因当时公积金缴纳时间未达到公积金贷款要求而全部使用纯商业贷款。请问:现在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以提前还商业贷款操作,还是只能办理以公积金冲抵商业贷款?另外,商业贷款人为配偶,能否用我的公积金办理冲抵?如之前办理过公积金提取,对公积金冲抵办理有无影响?谢谢! 1、已经成功放款的贷款是不能变更的。该房屋已为抵押物,不能再申请贷款的。可以办理冲还贷业务,该业务到您的贷款银行申请办理。
2、配偶可以参与冲还贷业务。
3、曾经办理过提取业务是不影响冲还贷业务申请的。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