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采用商业贷款后,公积金账号内的余款是否可以提出

2009-07-08 16:0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具体事例:
我上海的公积金账号现有金额31000,来上海前老家的账号有金额14000
爱人上海账号有金额50000,老家账号金额15000
上海账号至今均连续缴满超过6个月



现在上海购房,如全部采取商业贷款,以上公积金账号内的余款是否可以提现?
若可以,如何操作?
如不可,账号内的余款可如何利用? 购买自住产权房,全部用商业贷款,可在产权证发放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办理一次性的购房提取,凭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后到各区县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提取业务,公积金帐户已经封存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需至各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开具。
所需材料如下:
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注:夫妻双方在上海的帐户都可以提取,以上材料双方都需提供并且要同时办理,如果要另一方代办的需要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还需写份委托书。
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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