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计算

2009-07-08 11:2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1.我想咨询一下公积金缴费基数工资具体包含哪些部分?
2.我是2008年11月调换到我现在的单位的,请问2009年7月调整的公积金,是按照(原单位2008.1-10月加上现单位2008.11-12月工资)平均月工资计算,还是现单位2008.11-12月平均月工资计算?(原单位、现单位均在上海,户口也在上海,公积金已缴10年)
3.如果单位计算有误,可否更改?

急切盼复!谢谢! 1、员工工资的组成部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约定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的规定为准。主要包括六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当等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以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住房公积金年度是指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若该员工是2008年入您单位的,就应当按照2008年11月份至2009年6月30日该员工进入您单位后的工资基数来调整。 //www.gjj123.com
3、如发现单位基数调整有误,在汇缴7月份的公积金之前,可重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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