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积金管委会(2008)2号文第六条指出,应该为“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听说如果没有给非上海市户籍人员办理公积金,公积金中心是没有权力强制交纳的,据我知道的,是没有多少单位给外地户籍缴纳公积金的。 我想请问:上海企业
必须为外省市城镇户口的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还是上海企业
应该为外省市城镇户口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本市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自2008年7月1日起,上述单位还必须为具有外省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果单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已违反了国家法规,您可以到你们单位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反映以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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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
//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请参照《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
//cms.shgjj.com/gjjcms/html.do/10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