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单位说上海市统一规定每个单位都要缴纳补充公积金.不知是否属实?
补充公积金和平时单位缴纳的(4金中的)住房公积金是否都是一样的?补充公积金也是属于住房公积金的一种吗?
住房公积金本人出国定居或退休时是可以一次全额提取现金的,补充公积金也一样可以自由(出国定居或退休等)提取全部余额现金的吗?
普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个人是分别缴纳7%,补充公积金是否也是单位和个人同额缴纳?还是个人单独缴纳?
如果单位和个人是同额缴纳,出国定居或退休时是否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归个人(可以全部提取现金)?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前一单位曾经为我上缴过补充公积金.现在因为离开那里了,没有继续缴纳.现在帐户被封存,现在的新单位说要另新开
一补充公积金帐户,这样可以吗?我出国定居或将来退休后可否一次性现金提取全部3个帐户里的公积金的钱款? //www.gjj123.com
谢谢! 单位在正常缴交基本公积金的前提下,如效益好的,可由单位决定是否缴补充公积金。补充公积金缴交比便为1%-8%,由单位决定缴交比例,缴交方式和基本公积金一样,单位和个人各缴相应的比例。提取时,可以提取基本和补充公积金帐户中所有的余额。如果原来有补充公积金的,请新单位办转入,不要重新开户,如果造成一个职工有二个补充公积金帐号,则只有在帐户合并后,职工才能正常使用或提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