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复议的问题

2009-05-20 22:10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于2009年1月,换公司,中间前一家公司给转的时候,现在公司也没补,总之导致2009年1月没有缴交。目前买房需要贷款,现公司于5-13日帮我补缴了1月份的,这样我就连续了,我5-14日去做复议,今天(5-20)复议结果出来了,说不连续六个月,不能贷款。为什么我公司5-13号帮我补缴了,复议结果还是不行呢,是不是还要再复议一次,再复议还需要前一次的相同的资料吗?谢谢回复。 从您的账户情况看,单位为您办理的补缴业务是5月19日到账的,可能您递交的贷款复议申请在审核时该笔资金尚未到账,所以导致复议不通过。建议您可以提供材料再做一次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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