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2009-05-19 14:30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有个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问题,本人07年前办的是居住证,公司也给我们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后来07年公司为我搞了人才引进,因此户口就迁到了上海,目前交金一切正常,我想问的一个问题是,像我这样的情况外地人户口迁入了上海,要是还想在外地老家买房子的时候,上海的住房公积金是否还能够使用?目前有个前提是上海还没有买房子,上海的住房公积金还未使用过。谢谢! 购买外省市住房可以在产权证发放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办理一次性的购房提取,凭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后到任意区县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提取业务。
所需材料如下:
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住房公积金网//www.gjj123.com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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