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签订了购房合同,近日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产证要一个月后才能拿到,大约在10月中旬吧,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我的公积金缴费到2008年年底(因换工作现单位不缴公积金),请问:我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可以的话,应该到哪去办理?什么时间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非常感谢!
如果是上海买的房子,在没有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您可以在产证出来半年内一次性提取您的公积金帐户余额,您可以带好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表(由现公积金关系所属单位开具,如果公积金关系已转到封存办,可就近到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提取申请人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口的员工需要提供),到房屋所在地有公积金业务专柜的建行办理一次性提取。建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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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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