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2012-08-20 09:3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个人在2010年的时候在家乡(河南)全款给父母买了套房子,未使用贷款,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但是我曾经提取过上海的公积金。现在因要结婚,想和老公在上海买套房子,请问算是首套还是二套?公积金的提取会影响贷款额度么?上海的首套房认定包含外地的房产么?
回复:按照您的情况,根据沪公积金(2010)57号文件: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如果您和您配偶在上海名下无房产,可按照首套申请,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提取不会影响额度,但是提取后如果账户余额不足那是会影响您贷款的上限的。由于公积金网不是认定机构,具体的认定需要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认定且提供的有效资料相结合,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套数认定、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如有疑问可咨询624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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