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转出停缴 后的公积金贷款问题

2012-08-08 19:02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因为跳槽,原单位于2012年7月帮我缴纳了6月的公积金后,于2012年8月7日将我的账户转为“待转出停缴”。现想请问:1. 新单位是否随时可以帮我办理启封并缴纳7月的公积金? 2. 若缴纳7月公积金后,我是否能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申请复议?谢谢!
回复:您好:1、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首先需要把你的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公司单位账户下,然后再操作启封,账户正常后再缴交公积金。2、申请公积金必须满足连续正常缴交六个月公积金的条件,出现断交的不属于连续正常缴交。您的单位可以给您补缴公积金,但由于补缴也不属于连续正常缴交,需要复议后才能贷款。如有疑问,请在上班日拨打62441200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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