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充还纯商贷问题咨询

2012-08-09 21:4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我于10年底购买一套二手房,当时办理了邮政储蓄银行的纯商业贷款(办理时银行人员说11年后可以用公积金充还商业贷款)但是至今仍未能使用公积金充还房贷,说是改该行还没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用公积金充还房贷?或者有什么其他方法能使用公积金充还房贷?
回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受托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同时,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需要承办银行具备符合开办要求的数据交换、核对、处理等技术手段,才能确保业务正常开展。目前,邮政储蓄银行尚未受托承办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也未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合作关系,因此,暂无法开展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另外,由于您购房已超过6个月,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因此暂时没有其他方法使用住房公积金。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