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离津到异地工作2年多了,想委托在津朋友提取

2012-03-11 14:04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原单位在天津,给个人缴纳了近4年的住房公积金,现在我已离开天津到成都工作2年多了,请问我要委托在津的朋友代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相关规定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才能办理委托提取业务呢?谢谢!!
回复:您可参照集中封存满两年进行销户提取,如您未变更过公积金密码,还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所需要件: 1.职工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3.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手续的,还需提供: (1)代办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2)职工《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委托人签字)一份; 4.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但未及时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还应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属于人才机构代理或劳务派遣人员的职工,可以人才代理机构或派遣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理有关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并作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下同)) 集中封存户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应按照普通住房消费提取、非住房消费提取规定的提取原因提供相应的申请资料,但不要求职工提供《提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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