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塘沽户口,在外地购房(配偶为所购房户籍

2012-03-06 10:39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我是天津户口(集体户口),婚前09年在河北保定商业贷款购买一处房产,妻子的户籍已经落到所购房处,现在房子的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提取我在天津的公积金,如果能够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回复:外省市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产权证,在外省市购买已取得房地产权证住房但因办理贷款不能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的,可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及银行出具的证明。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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