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了公积金还能公积金贷款吗?

2012-02-21 01:10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我反复查阅贵中心相关规定,有以下问题求解: 1.我已交首付,有购房首付发票,购房合同(已备案),贷款尚未办理,按照提取规定,可否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原来的余额的一部分(比如10万),留下一部分余额(比如6万),因为文件中商业贷款提余额,并无要求提供贷款文件?如不可提取,请问根据那条规定,缺少什么要素? 2.接下来我将办理贷款手续,可否选择公积金组合贷款,因为根据贵中心公积金文件,贷款条件要求,我均满足(缴存4年、账户余额还剩6万、工资收入、还贷能力等四个条件)。如不可以,请问根据哪条规定,哪个方面不满足条件?
回复:按照提取政策规定,只有商业贷款可以提取首付部分的余额,组合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不能提取首付部分余额,只能进行还贷提取。在您未确定(办理)贷款种类,或者未确定付款方式时,不能为您办理提取业务。更多问题请您提供更为确定的信息拨打96266进行人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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