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公积金提取

2012-02-05 18:54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以前在天津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工作,现离开有2年多了吧,想提取公积金,资料是身份证、建行的卡、离职合同就可以了吧,这样就全了吧。我看公积金‘非住房消费销户提取’条例中也没有要求去原单位开具公积金提取申请啊 就这样拿着身份证、建行卡、离职合同去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就可以了吧谢谢
回复:参照外省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进行销户提取,要件: 1.职工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审核职工身份证签发部门为外省市公安部门);2.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3.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一份复印件。集中封存户职工可不提供。(属于人才机构代理或劳务派遣人员的职工,可以人才代理机构或派遣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理有关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并作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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