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退休人士的公积金提取问题

2012-01-28 15:10   来源:天津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我于2008年在津购入住房一套,用公积金还贷款。我太太于一年前退休,现今可否取出我太太的公积金?如果可以,手续如何办理?
回复:如您贷款时已经使用了夫妻二人的共同额度,且进行了共同还贷提取,在您爱人退休后应首先偿还公积金贷款。当您爱人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时,可以按照退休进行销户提取。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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